国办:严控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县区原则上不得新设2026-06-05 17:13分享至36氪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规则,坚决防止不符合私募基金特征和运作规律的机构和产品作为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严控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县区原则上不得新设,确有必要新设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加强综合研判会商、经营主体登记、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等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原文链接下一篇36氪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细化私募基金风险评价标准,提升监管强度与风险水平适配性,按照评价结果对不同私募基金管理人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重点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加强央地和跨辖区联合检查。对异地经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大监管力度,引导注册地与经营地相统一。对存在违规代持、通道化等情形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大规范引导力度,推动主动整改。对私募证券基金加大监测力度,强化交易行为监管。1分钟前